第两千零四十五章: 大被同眠-《神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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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上柳梢,华灯初上,正是秦淮热闹时候。桃叶渡旁,一个少年摇着小扇,施施然地走了过来。路上很多行人见了他都要热情地打一声招呼:“瀚哥儿”,那少年也是笑吟吟地还礼不迭,十分的客气。

    这位瀚哥儿一袭圆领袍衫,革带束腰,头戴一副无脚幞头,鬓边还插了一朵美丽的蔷薇花,衬得那俊美的容颜,未免显得有些妖孽。不过,没办法,这就是大宋的习俗,上到皇帝下到百姓,只要是个男人就喜欢簪花。

    眼前这位簪花少年身材颀长、眉眼清秀,唇角儿不笑时也带着三分笑,微微地向上翘着,十分讨人喜欢。一双黑而亮的上挑眉,衬得他的眼神特别的精神灵动,顾盼之间仿佛会说话儿似的,比起那些满身油腻硬要簪花的男人可不同,大姑娘小媳妇儿的瞧见了他,总忍不住要多看几眼。

    此人名叫杨瀚,三天前还是咱大宋建康府南京街道司的人。街道司是主管城市街道的,其职能、地位大抵与后世的城管相仿,只过宋代的城管职能相当的多,几乎是集片警、环卫、税务、消防、物价检查、工商执法、绿化清洁、处理违章占道等事务与一身。

    能干这一行的,要么是牛二那般的泼皮无赖,镇得住人,要么就得八面玲珑,见风使舵,机警伶俐,可真要他跟人硬刚的时候,也使得一手好拳棒,不仅能屈能伸,也得能软能硬。

    杨瀚就属于后者,能说会道,机警伶俐,还有一身的好功夫。虽说是社会底层的一个小民,可这两宋三百年江山,是列朝列代中平民百姓生活最优渥、最富裕的朝代。

    如果你没有建功封侯、征伐天下的雄心,就想当一个平头百姓,又或者只有能力做一个平头百姓,那么你生在宋朝,便是修了几世的功德了,其他朝代,平民百姓的生活可是远远不及。首发m.33xs

    所以,杨瀚这个大宋建康城的小城管儿,活得倒也是有滋有味儿的。可惜,三天前,他却丢了这个肥差。

    倒不是杨瀚秉公执法,得罪了什么大人物,也不是碰上了有什么背景的泼皮无赖,挤兑的他干不下去,是因为街道司的主司黎老爷看上他了,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主司,那就相当于“城管大队长”了,人家是衙门里的人,而像杨瀚这种,都是由主司负责招聘的,所以准确地来说,杨瀚端的就是人家主司老爷的饭碗。能成为主司老爷的乘龙快婿,那是祖坟冒了青烟才对。

    可是,杨瀚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跟建康城的城狐社鼠们十分熟稔,耳目非常灵通,对于这位主司老爷的宝贝女儿,他了解的比主司老爷自己还清楚,怎么肯答应。

    黎老爷这个女儿叫黎秀,生得倒也标致,可就是闱中不甚检点。杨瀚听到的消息中,这位黎姑娘有过几个相好儿的,还曾为最近一个相好儿的叫沐丝的秀才堕过胎,两个人到现在仍是勾勾搭搭、不清不楚。

    常言道,宁可娶妓从良,不娶红杏出墙,杨瀚也是个志气男儿,才不给那姓沐的当刷锅的,背后遭人指点,惹人耻笑。因此上,杨瀚是使尽浑身解数,不惜自污,死活不肯就范。

    可这黎老爷也不知道是哪根筋儿不对了,居然不懂得强扭的瓜儿不甜的道理,居然用辞了他的差使相威胁。杨瀚自然是不肯屈从的,于是他就失业了。这两天街上的人提起消失了的杨瀚,许多人不免就长吁短叹,替他惋惜一番,却不想今儿个傍晚居然露面了。

    桃叶渡旁有一家食馆,杨瀚走进去,捡了张桌子坐了,扬声道:“掌柜的,鸭血粉丝汤一碗,蟹黄包子一屉,再打一角酒!”更新最快    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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