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六章 拖-《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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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六章 拖
其实除了携带霰弹枪作为破门武器,所有的军警都不喜欢使用无托霰弹枪作为战斗武器,实在是因为无托的霰弹枪,后座力太大了,绝大多数人的手腕根本无法稳定的实施射击。
就好像那种黑社会打斗喜欢使用的锯掉枪把的五连发都是这个道理,威慑的效果大于实际射击效果。
而且一般也很少人会在阵地作战中使用霰弹枪,道理很简单,这种威力巨大的大口径步枪最多只能容纳七发霰弹,最重要的是,这种步枪的射程在25米以内是最佳,超过五十米,对着一个人扣动扳机,也就一两粒铅弹能命中,散布太大了!
这就意味着使用霰弹枪,基本就是无可奈何的肉搏战了!
但齐天林能够符合所有使用这种奇特武器的条件,何况这还是一支马格西姆为他改造过的半自动军用霰弹枪!
齐天林自己也是浑身充满极度兴奋的感觉!
对于他来说,要在战斗中调动起自己的亢奋情绪,让肾上腺素分泌就是一个比较有学问的事情了,一般平常的战斗对他来说有点小儿科,也许只有这样的近身搏杀,才会让他那种受到奥塔尔影响的本能被激发出来……
因为这种做法对于一般人来说太危险了,有勇气冲入敌阵,身体的亢奋最多也就持续半个小时,无论精神上还是肌肉上的缺氧都会导致极度的疲惫,变成菜板上的肉,更别提还有那么多支步枪在周围随时可能射中他!
齐天林不给这种机会,从四十米开始就左手有节奏的拉动前护木,匀速的把霰弹上膛,然后击发,三四十米外散布基本达到两三个平方的铅弹,呈面状击中敌人!
从这些武装分子看来,这个浑身武装,脸上蒙着骷髅面罩的男人,根本不是他们想象中的大白肉,就好像一头恶狼冲进了羊群!
七发霰弹,在短短二十米的移动距离中就射击完毕,齐天林的左手已经从左边大腿的弹药包里面抓出四五发霰弹并排拿在手里,右手食指把步枪转换到半自动模式,放在扳机上,左手拇指搭在步枪侧面,小指跟食指夹住最前面一粒霰弹两头,从枪身的下方反手送入抛弹口!
这是一种军规的填充方式,绝不是一般人想象的一发一发你这弹尾从上面的抛弹口塞进去,因为那样的左手就会遮挡住瞄准视线,而且眼睛没有看着抛弹口的话,一个不留神由上往下的霰弹,很容易掉在地上……
一个小小的动作细节,就能表现出专业程度的不同,每塞进去一颗,齐天林的扳机就击发一次,原本弹药量极少的霰弹枪就成了他自己灌装的不间断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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