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姜药等人作为赘婿的送亲队伍,是不能进入中院的。 只能在前院吃席面,比不上中院的顾家贵客,各方显要。 不过,席面的酒菜仍然十分丰盛整齐。 姜药和李夕霞等人刚好坐了一桌,旁边还蹲着一条大黑犬。 “来来来,姜小兄弟,再次相聚便是有缘,喝酒!” 剑眉高鼻的盘眞很是豪爽,当先开始吃喝起来。 姜药也不客气,抓起杯子就和盘眞走了一个。 “来,盘兄!” 一边喝酒,还不忘夹了一个鸡腿给穆轻雪,夹了一块羊骨头给小黑。 一道道菜流水般的上。哪一桌的菜少了就立刻加。总之,桌上的酒菜要始终保持丰盛的状态,这样才圆满。 宁愿浪费,也不能让客人不够吃,不尽兴。 就像掉进米缸的耗子,姜药和盘眞两个男子放开肚皮,毫不客气的暴食暴饮,大快朵颐。 姜药三天就吃了几个包子,盘眞更是好几日没吃东西。 李夕霞等四个仙女也都撩开面纱下摆,露出一张张忙碌的檀口朱唇,看似矜持的紧着对付酒席上的菜肴。 她们不愧是仙女,不但吃的又快又多,还能吃的很好看,能保持优雅的吃相。一般的女子根本做不到。 十年了。 他们已经习惯了凡世的菜肴和味道。 可如此丰盛的酒席,他们还是极少能吃上。 七人一条狗,包括小丫头穆轻雪,都是战力惊人,风卷残云。 于是,负责上菜的仆役很快就发现,姑爷“娘家人”这一桌,是加菜加的最多的。 其他桌子上的菜还没有吃完,这一桌就已经换第二遍菜了。 没过多久,周围桌子上的客人,也开始关注新郎‘娘家人’这一桌了。 实在是那一桌,加菜加的太频繁了些。 不过,也没有人说什么。 反正顾家的酒菜,管够。 顾家家主是现任郡守,只是根据宝莲国的规矩,不在元叶郡任职。 顾家是官宦巨室,福泽深厚,德行高远,富贵绵长,是本郡著名的大户人家。 所以喜事也就办的很体面。 宝莲国的官员虽然无法贪墨腐败,可俸禄却极其丰厚,只要官做的长,做的大,就能家大业大。 半个时辰之后,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一个声音大喊道:“娘子携姑爷给诸位敬酒喽!” 姜药等人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翠冠霞帔的女子在众人的簇拥下,率先拾阶下来。 一身红袍的崔嵬跟在新娘子后面,亦步亦趋。虽然他身材高大颀长,容貌俊美无暇,可此时看上去却像个跟班。 “诸位。”新娘子笑语盈盈的举起玉杯,“寒舍招待不周,还望诸位贵人海涵,妾身便以此杯陪罪——” 说完,优雅大方的环环一揖,然后饮尽杯中酒。 举止极其得体。 加上此女风姿卓绝,身材高挑,花容月貌,端的是无可挑剔。 她当然就是今日顾府的主角,顾使君的独女,顾清欢。 人称“元叶之花”。 顾清欢不但是顾使君的掌上明珠,还是一位武魁! 武魁,可是武技最高的一流高手。别看她娇滴滴的,却是百人敌,能徒手生撕剑虎,力举千钧。 因为武魁的身份,她还就任靖安营的营主,专司元叶郡的治安备寇。 这样的女子,即便是招人入赘,那条件也是极高。 顾清欢说完场面话,就对崔嵬笑道:“崔郎,给大家敬杯酒吧。” 崔嵬这才从顾清欢背后出来,神色平静的说道:“诸位,崔某谢了,诸位吃好喝好。” 说完一饮而尽。 外院的客人们看着俊美的不像话的崔嵬,心中暗想:“中看不中用,银样镴枪头。” 姜药等人却是发现,崔嵬的手好像在抖,似乎不太灵活。 “好了崔郎,我们进去吧。”顾清欢说完,就对众人点点头,转身离去。 崔嵬立刻跟在后面。 进入中庭前,这男人回首一顾,给了姜药等人一个眼神。 这眼神带着一丝悔意,还有一丝难以名状的意味。 “咦,这是怎么回事?”盘眞放下酒杯。 “崔兄这模样,倒似是心有悔意?刚才在内院,难道发生了什么?” “一定发生了什么。”李夕霞心更细,沉吟着说道: “你们注意崔嵬袖子上的花纹没有?花纹本来是凸出来的刺绣,却被硬生生捏平了。” “他的胳膊,应该被大力捏过。” 姜药一脸见鬼的样子,“你的意思是说,两人之前在内院打斗了?” 李夕霞轻摇螓首,“确切的说,可能是老崔被揍了,吃了亏。他的胳膊应该受伤了。” 众人面面相觑。 什么情况这是? 刚拜堂成亲完,上门姑爷就被新娘子收拾了一顿? 这…崔嵬做了什么不该做的?说了什么不该说的? 回想刚才崔嵬的表情,似乎李夕霞分析的没错。 作为仙人,这种观察入微的眼力劲还是有的。 谁都明白,或许崔嵬的日子不好过了。 崔嵬在顾府没有地位,那么周济众人的计划也就泡汤了,他们还是要为吃饱肚子发愁。 众人就算再馋,此时也对酒席没了兴致。 除了小黑和轻雪,六人都没胃口继续吃喝。 当然,也真的是吃饱喝足了。 “什么破酒。”盘眞放下酒杯,“不喝了,扫兴。” 若崔嵬真被一个只有蛮力的凡女欺辱,那么丢脸的不光是崔嵬,还有他们这些仙人。 轻雪很是机灵,眼看大家要走,赶紧将桌子上能带走的吃食全部打包。 她年纪小,本来就是小乞丐,当然不要脸面。 海琅嬛和芈绮罗对视一眼,也学着穆轻雪的样子,打包桌子上没有吃完的酒食。 这其实已经犯了宝莲国的忌讳。 宝莲国的人,绝大多数都讲究礼仪和人品。吃席走不拿,就是一个礼俗。 在酒席上,你能吃多少就吃多少,没有人说什么。 可是你吃饱了临走时还要拿回家,就犯了“贪婪”和“失礼”两条。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