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半分钟后,地上还站着的就两个人,一个是鹿正康,一个是那个小女孩。 女孩米莲用震撼而憧憬的眼神看着鹿正康。 “知道黑市在哪吗?” 米莲努力点头。 “带路吧。” 对方迟疑着,眼睛里闪烁着某种倔强,“……那报酬是什么?” “我可以替你杀一个人。” “好,那你帮我杀了我母亲。” 鹿正康低头看着被自己击倒的混混们,走到那个叫伏尼的男人身前,拿脚踹了踹他。 “呃……朋友,你杀了老提米,这可不好办呐!”对方居然还能笑嘻嘻的,“不要答应米莲的要求啦,她母亲是好人,你该去杀了她父亲的,那个人比老提米还烂呢!” 鹿正康揉着眉心,“在你们这儿,想找到一个失踪的人,需要怎么做?” “失踪的人?呃,呵呵,当然,只要你有钱,那么就算被灌进墙里的死人也能找出来。” 伏尼站起来,“你很厉害,你可以在这里闯出一片天,只要你手头有足够的人,足够的枪!” “你似乎永远不会生气?” “当然啦,我的外号叫好脾气的伏尼,哈哈,八四七区谁没听过我的名字呢!”他说着,抬脚去踹那些还躺在地上装死的混混,他们也哎呦呜呼地站起来,站到伏尼背后,不敢去看鹿正康。 “看来我得在这里待上一段日子了,好极了。”鹿正康盯着地上的某处黑色污渍,那形状像哀嚎的人。 “哦,老大,你以后就是我们的老大了,只要你出去把周围的几个小帮派都揍一顿,马上就会召集起一大帮好样的!”伏尼一脸谄媚。 “他不是你们的老大。”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是斯凯瑞,他身边还站着一位戴着绅士帽的男子。 “你怎么跑来行侠仗义了。唉,咱们走吧。”斯凯瑞对鹿正康耸耸肩。 混混们看到那位戴绅士帽,手持文明杖的男人顿时浑身哆嗦起来。“弗里雅老大!” “滚吧!” 混混们匆匆逃离,连那位米莲都低着头溜走了。 斯凯瑞拍了拍弗里雅的肩膀,对鹿正康说:“这位就是老朋友啦,你该不会连他也忘了吧!” “我的确是忘了,但重新认识一下也好。” “黑尔斯,你还是这么有个性。” 鹿正康与弗里雅握手。 “他们很怕你。”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