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鹿宗平委托蜘蛛们准备建材,他要建造决心机器,当然,不可能是在一晚上造出来的,他只是先拜托玛菲特收集原材料而已。 彡斯告诉鹿宗平,他可以帮忙改装机器,男孩很惊奇,“你居然还是个二手的科学家?” “嘿,什么二手,我就是一手的科学家!” “看不出来哦,”鹿宗平冷着脸说出调侃的话,总让人误会他很严肃,“那行,这部分交给你了,我去找玛菲特学魔法。” 其实没什么好学的,玛菲特的魔法是她自己领悟的,而不是遁狗传授给鹿宗平的普适版本,类心灵法术。鹿宗平自己的9色神光确实很厉害呀,可这东西就像是他的脐带一样。自他出生起,9色神光就跟随着他,但这根脐带已经枯萎了,里面没有血管和神经。 他要做的,是把脐带剪断,然后就能真正成长了。 虽然是没法学到什么,不过听蜘蛛小姐说说话也是好的。鹿宗平当然不懂爱,他只是被玛菲特的魅力吸引,很欣赏她这样的风格,很酷,在怪人怪物里,玛菲特也算是顶流的潮人了。 也不知为什么,反正鹿宗平觉得很酷的人,在地下世界都不怎么受欢迎,帕派瑞斯很酷啊,他没朋友——在鹿宗平出现之前,他的交际圈就是兄弟、上司,简简单单。玛菲特也很酷啊,但或许是因为她做的买卖不怎么让怪物心生景仰吧——虽然那些被她打劫过的怪物们肯定是印象深刻。 与此相对的,彡斯不怎么酷。他很会说双关冷笑话,在烤尔比他是人气巨星,但他太懒了,假如酷和潮是一种气场,那么这种气场在彡斯身上是懒洋洋的,挂在他身上不动弹。就像是泡在水里的石笔海胆那样。 镁塔顿当然是人气天王了,地下世界的明星。要说受欢迎,谁能比他知名度高呢,鹿宗平这一路过来,许多路上的怪物们都捧着手机看镁塔顿的节目。不过他就是个方块儿,鹿宗平对地下世界的审美表示了怀疑。 同样,艾斯戈尔是很受欢迎的,大家提起他都说是个老好人。鹿宗平没见过他,但他打定主意,这人一定就像个浇花的老伯一样,透着一股子中年油腻的味道。 玛菲特对有钱的鹿宗平很欢迎,也很热情,她答应帮鹿宗平收集材料,还透露说,“之前,我听说,有个穿着骨头盔甲的人类要过来,我还听说他很讨厌蜘蛛。小亲亲,你是要被人害了吗?” “我估计是艾菲斯博士。”鹿宗平摇摇头,“我已经处理好了这些事情,接下来只要我直接去核心的王座就好了,等我的好消息。” 第二天,小怪物一觉睡醒,鹿宗平就带着人出发。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