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转桌子的还是黑大壮,人转完桌子,夹了块猪蹄膀,美滋滋地啃了起来,压根没注意到自家上司杀气腾腾的眼神。 蠢东西,没完没了了是吧? 林常宇攥紧拳头,咽下心头浊气,将筷子伸向凉拌海带丝,然后——桌子又动了。 转桌子的还是黑大壮!!! 好,很好! 林常宇面色铁青地放下筷子,怒喝一声:“黑大壮,放下你的筷子,滚到后院烧火去!” 黑大壮委屈死了,“为啥啊?俺才吃了两口,还没吃饱呢,连半饱都没有……” “那你留下继续吃。”林常宇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吃完这顿立刻带着你的东西滚蛋!” 黑大壮:“……那俺还是去烧火吧。” 一顿饱和顿顿饱的区别他还是懂的。 赶走了转桌大王,一桌子人总算能安生吃顿饭了。 林常宇是个对美食没有追求的人,日常饮食只有一个要求:能吃饱就行。 如今对着一桌子美食,他也品不出个子丑丁卯,只觉得这道菜真香,好吃!那道菜真鲜,也好吃! 一筷子接一筷子,完全停不下来。 云逸是锦衣玉食宠大的人,对美食有更高的要求。 本来他以为乡下小馆子没什么稀罕菜,随便吃吃就行了。 没想到乡下小馆子也藏了高手,一道简单的凉拌菜都能尝出好几种滋味,更别提那炖得软烂的鲍鱼红烧肉了,简直香到人犯迷糊。 小隔间里的几个人埋头吃得喷香,外面的客人们也吃得热火朝天。 “这个炒蛤蜊真够味呀,又香又辣,我都吃两碗米饭了!” “我的凉拌海带丝也不错,量足味好,吃着真过瘾!” “我觉得你俩的菜都挺香的,能给我尝尝吗?” “移开你的狗爪子,滚滚滚!” /131/131427/32153431.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