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兵乃国家事,私兵不可容-《汉室再兴:从攻略董白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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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诸位的俸禄,需徐晃将军核定诸位的职位后,再依例发放。”

    刘协还曾和杨修、周瑜等人提及军人的配套福利制度。

    只是,他们认为,国家财政枯竭,根本没有财力推行。这才让刘协熄了此念。

    不过,刘协暗自决定:凡有功于社稷者,待财政充裕时,皆当给予补偿。

    故此次杨修和周瑜都没有提及月俸之外的福利。

    徐志和其他头目低声商议半晌,终于点头认可。

    他们当贼兵,除了抢劫所得,哪有什么俸禄,不过是争个裹腹活命罢了。如今,朝廷给出的待遇已算优厚,他们自然不会不识抬举。

    周瑜继续道:“军中裁汰下来的降卒,依陛下之意,当编为屯民,垦荒屯田的地点,初步定于大阳县和河北县两地。尔等若是不想从军,亦可担任屯长。如今春耕将至,还望诸位早日决断。”

    一头目问道:“吾等若是想回原籍,可否?”

    杨修答道:“汝等若是想回原籍,恐怕要等到朝廷平定白波贼叛乱之后方可。”

    又有一名头目问道:“吾等原本务农,垦荒也无不可。只是这开垦出来的田地,算是谁的?”

    周瑜解答道:“自是归屯长和屯民所有。”

    另一名头目问道:“屯长和屯民如何分配田地?”

    杨修解答道:“屯民和屯长开垦的土地,由各自所有。屯长可以组织屯民,维护治安,由朝廷给屯长补贴。但田亩数量和名单需报朝廷备案。

    屯长的一应行为,必须遵守法令,若是违反法令,则依律论处。若是徇私克扣,则夺屯长职,贬为屯民。”

    顿了顿,杨修含笑道:“诸位可有不想从军的?”

    ps:今晚有酒局,中午没敢睡觉,终于赶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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